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42号 公布2022年进出口许可证件发证机构名录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《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《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现公布《2022年进出口许可证件发证机构名录》和有关事项。
2021-12-25 02:16:39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《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《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现公布《2022年进出口许可证件发证机构名录》和有关事项。
2021-12-25 02:16:39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公告》。进口乳品需随附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。证书应当有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印章和其授权人签字,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。卫生证书样本应当经海关总署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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